睿见视点 || 国家出资公司合规管理的法律要求

祝自林律师
2026-10-10

         国家出资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在现行法律体系中主要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立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法定义务,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家出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在部门规章层面,《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组织架构、重点领域及运行机制提出了系统性的具体要求。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合规管理指引或办法,则结合各地实际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合规管理作出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一、国家出资公司合规管理的法律义务来源

         (一)法律层面的合规管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现行有效规定:“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七条现行有效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据此,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出资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的法定义务,这是国家出资公司合规管理的直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将合规管理义务的主体范围扩展至国家出资企业,要求其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上述法律条文共同构成了国家出资公司合规管理的法律义务来源,确立了合规管理在国家出资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的合规管理义务传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一条现行有效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的章程,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其出资人权益。”

         据此,国家出资企业不仅自身需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还负有通过制定或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章程等方式,推动所出资企业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义务。这一规定体现了合规管理义务在国家出资企业体系内部的层层传导,确保合规管理要求能够覆盖至各级子企业。

二、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制度体系与组织架构要求

         (一)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应当针对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中央企业应当针对涉外业务重要领域,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据此,《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即根据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效力层级进行分层设计。其中,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作为统领性文件,需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核心内容;针对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则需制定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此外,对于涉外业务重要领域,还需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上述规定共同构成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框架。

         (二)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配置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八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等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四)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五)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据此,《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构建了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部门三层级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负责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合规委员会作为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规管理部门作为牵头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制度、开展合规审查、组织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受理违规举报、组织合规培训及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同时,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以保障合规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五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据此,《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确立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坚持全面覆盖要求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坚持权责清晰要求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原则明确各方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坚持务实高效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上述原则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合规管理的外部监督与内部推动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四条现行有效规定:“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党组)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现行有效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据此,《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从外部监督和内部推动两个维度保障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在外部监督层面,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形成了外部监管约束机制。在内部推动层面,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党组)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同时,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并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合规管理要求在企业体系内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地方国家出资企业合规管理的细化要求

         (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五条现行有效规定:“出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全员合规责任制,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合规管理制度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抚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现行有效规定:“出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五)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六)坚持风险穿透。要牢固树立合规’零容忍’理念,坚持风险穿透原则,避免形式合规掩盖实质不合规。(七)坚持有效落地。合规体系要加强与业务、管理活动融合,将合规要求有效嵌入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保证合规有效落地。”

         据此,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合规管理规范性文件,普遍要求所出资企业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权责清晰、务实高效等原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部分地方性规定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坚持协同联动、坚持风险穿透、坚持有效落地等原则,要求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牢固树立合规“零容忍”理念,避免形式合规掩盖实质不合规,并将合规要求有效嵌入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述原则性要求为地方国家出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更为细化的指引。

         (二)合规的管理重点领域

         《宿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现行有效规定:“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招投标等活动。(二)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等。(三)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等。(四)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五)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等。(六)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等。(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等。(八)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现行有效规定:“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重点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肃交易纪律,规范资产交易、物资采购、招投标、投资管理等活动。(二)合同管理。树立审慎签约、诚信履约的合规文化。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决策要求拟定、签订、履行合同,加强对各类合同签订前的合规审查、履行过程中的合规管理,规避商业条款及商业条件不对等的商业合同。(三)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尽职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五)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六)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建设资金等环节全过程合规管控,规范履行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保障建设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实施。(七)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八)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九)数据信息安全。强化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有效性与可执行性,采取全面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重大商业信息与内幕信息泄露,防止数据被篡改、被删除,尊重业务伙伴和客户的隐私信息,依法合规采集、处理、保存、使用个人信息。(十)国企改革。按照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建立改革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十一)财务税收与资金使用。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规范预算管理和资金管控,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十二)其他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

         据此,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普遍要求所出资企业加强对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部分地方性规定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确定的重点领域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扩展了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的范围,增加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数据信息安全、国企改革、财务税收与资金使用、配合执法、礼品与商务接待等领域。上述规定要求企业针对各重点领域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从而实现对合规风险的全方位防控。

         (三)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具体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现行有效规定:“各出资监管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和完善合规联席会议机制、合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合规审查和强制咨询机制、合规风险反馈机制、合规风险嵌入机制、合规举报和调查机制、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合规培训机制、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合规风险报告和应对机制等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将合规管理全面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以及业务流程中,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要规范合规工作流程,做好重点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合规审查与风险应对、违规问责等工作。企业在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存在的合规风险基础上,业务部门可围绕本领域重大决策经营管理事项或者核心业务流程,通过持续跟踪外部监管信息变化、组织合规审查、开展商业伙伴合规调查、建立部门会商机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识别合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要强化公司法务机构与外聘法律顾问沟通协作,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方面的专业化作用,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基础制度研究制定,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国际条约等规则变化,牵头或参与重大事项合规审查、风险识别预警与协同应对工作。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投资运营必须要经过合规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实施。”

         据此,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所出资企业建立和完善合规联席会议机制、合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合规审查和强制咨询机制、合规风险反馈机制、合规风险嵌入机制、合规举报和调查机制、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合规培训机制、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合规风险报告和应对机制等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要求企业将合规管理全面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以及业务流程中,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别重要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投资运营必须经过合规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实施,这体现了合规审查作为经营管理必经程序的重要地位。





                           
                                    祝自林
重庆睿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


社会职务:

         ·九龙坡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重庆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专家

         ·重庆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理事

         ·九龙坡区法律专家库成员

         ·九龙坡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德阳市花卉协会副会长

         ·德阳市花卉协会第一届法律专家团成员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实务导师”

         ·越中国际商事仲裁中心(VCITAC)国际仲裁员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

所获荣誉:

         ·重庆市优秀律师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九龙坡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九龙坡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辩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
联系电话:18723392197